地块编号 | DFA2017012 | 出让方式 | 拍卖 |
地块名称 | 迎宾大道以南、陆象山大道以西地块 | 报价方式 | 按总价 |
地块位置 | 迎宾大道以南、陆象山大道以西 | 审核方式 | 资格后审 |
地块面积 | 29.6亩 | 竞买保证金 | 1000万元 |
土地用途 |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(旅馆酒店用地) | 起始价 | 2150万元 |
出让年限 | 40年 | 加价幅度 | 10万元 |
容积率(FAR) | 1.0≤FAR<1.8 |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| 2017/10/16 17:00 |
建筑密度(D) | D≤28% | 拍卖开始时间 | 2017/10/18 10:00 |
绿地率(GAR) | GAR≥35% | ||
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| 1、需严格按照抚规用地条件[2017]第15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。2、竞买人必须建设商务型酒店,不得改变功能用途。3、酒店如达到四星级标准,并引进以下品牌之一进行经营管理,经验收达标后,市政府可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。具体品牌如下:美爵(雅高酒店集团)、莱佛士(FRHI酒店集团)、希尔顿(希尔顿全球酒店集团)、万达文华(万达酒店及度假村管理集团)、万豪(万豪国际集团)、康莱德(希尔顿全球酒店集团)、富豪(富豪国际酒店集团)、瑞士(瑞士酒店及度假村集团)、柏悦(凯悦酒店集团)、卓美亚(卓美亚酒店集团)、温德姆至尊豪廷(温德姆酒店集团)、千禧(千禧国际酒店集团) |
出让地现场图片: